吉林省白山市纪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要求,着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,创新体制机制,健全制度规范,形成相互协调、相互制约的制度防范体系,确保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率先装入制度的“笼子”。
实行清权确权,建立权力台账。白山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各室(部),各市直、省直派驻机构,依照法律、法规、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,对核心权力进行梳理并进行登记,明确权力名称、权力类别、授权依据、运行流程、风险等级,找准权力运行关键节点,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,制定监督制约措施,统一填写权力台账。
清理规章制度,编织制度铁笼。针对梳理出来的核心权力,抓住容易滋生腐败和产生失职渎职风险的关键环节,逐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,按照“授权合法、权责明确、程序严密、流程清晰、运行公开、制衡有力”的要求,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、程序化和规范化,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。适时召开交流研讨会议,进一步修改调整,形成制度汇编,构筑制度“笼子”。
建立六种机制,检验“笼子”实效。形成权力台账和制度汇编后,在本级纪检监察网上公示,公开接受群众监督。建立领导带头机制、文化养成机制、激励引导机制、科技监控机制、监督考评机制、问责追究机制等6项机制,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,杜绝权力行使没有边界、不受制约,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
